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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屆中國新聞獎參評作品報送通知

2022-06-13 13:25 | 來源: 中國記協(xié)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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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根據《中國新聞獎評選辦法》,第32屆中國新聞獎參評作品報送要求通知如下。

  國家批準、具有新聞采編業(yè)務資質的新聞單位,在上年度原創(chuàng)并刊播的新聞作品均可參評。具有國內統(tǒng)一連續(xù)出版物號的報刊在上年度刊發(fā)的新聞業(yè)務研究文章可參評。各新聞單位及參評作品作者通過組織推薦、自薦和他薦報送作品。組織推薦由新聞單位向報送單位、專項初評報送單位推薦;自薦、他薦由本人或他人向報送單位、專項初評報送單位、試點報送單位或中國記協(xié)評獎辦公室推薦。

  一、組織推薦

  新聞單位均可推薦本單位原創(chuàng)作品,包括分支機構、記者站作品。合作作品由一家首發(fā)單位推薦。推薦作品應在編輯記者民主推薦的基礎上,由評委會評選產生,并在本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。評委會組成應實行回避制。作品推薦單位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、準確性負責。

  二、自薦、他薦

  1.各社會單位(不包括新聞單位)、個人可按本通知自薦、他薦1件作品參評。同一作品向1家單位推薦,違規(guī)即取消參評資格。

  2.作品應獲得省部級或中央主要新聞單位年度二等獎及以上獎勵,并由2名新聞專業(yè)副高以上職稱人士實名推薦。

  3.刊播媒體所在的省級記協(xié)、中央新聞單位或中國行業(yè)報協(xié)會等負責對作品政治方向、輿論導向、業(yè)務水平及報送材料審核把關并蓋章確認。

  4.應在本單位完整公示作品參評材料不少于5個工作日。

  以下21家新聞教研機構為試點報送單位: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、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、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、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、中國傳媒大學新聞傳播學部、中國政法大學光明新聞傳播學院、天津師范大學新聞傳播學院、吉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、復旦大學新聞學院、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、浙江大學傳媒與國際文化學院、廈門大學新聞傳播學院、武漢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、華中科技大學新聞與信息傳播學院、湖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、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、廣西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、重慶大學新聞學院、四川大學文學與新聞學院、西北大學新聞傳播學院、蘭州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。

  各試點報送單位可按要求報送3件作品。其中,所在?。▍^(qū)、市)媒體的作品不超過1件;1家新聞單位的作品不超過1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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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 王小玉
賀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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